杜绝大资金套利 基金能否按实现收益净值赎回

发表日期: 2006-03-06 08:49:43  来源: 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 陈奇
 日前,证监会基金部通知称,由于中石化收购旗下4家上市公司股权而引起相关股票价格的变动,从而导致部分基金净值大幅波动。为防止大额短期资金的套利行为,保护长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影响较大的基金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尽快发布公告,明确申购赎回等相关政策。为此,博时旗下的博时价值增长、博时精选决定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这些举措,显示了针对基金的反套利工作已经展开。

  大机构利用开放式基金、指数基金在股市和基金中套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特别是股改,更是让机构套利大显身手。同时,现有开放式基金往往是净值稍涨,立马引来机构等持有人纷纷赎回,使得基金被迫抛股回收现金,市场难以持续上升。而机构又通过赎回基金,让基金抛股压盘,再在股市低位接入股票。这样的打打压压,使得股市和基金的长期投资者、持有人难以获得收益,股市成为了投机家的乐园。所以,监管对套利行为实施一定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要杜绝机构利用开放式等基金在股票和基金中套利,保持证券市场的稳定,应该首先对目前开放式基金赎回方式进行一定的改变。例如,目前基金净值,主要是反映基金持有的股票市值和现金以及其他资产。但是股票市值,并不等于真正可以拿到手的钱。排除股票卖出后需要一定成本的因素外,每天的市值只不过反映的是收盘的时点数,要真正卖出,这个价值会大打折扣,更何况,现在许多基金持股数是很大的。如要抛,会使得股价大幅下跌。所以,现有开放式基金按净值赎回和申购,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按基金真正价值。由此,才会出现大量的套利现象。

  笔者建议,对基金净值可以用净值一和净值二来公布。净值一,就是现在的市值加其他资产,这个净值只反映基金的时点价值;净值二,主要是已实现的收益和损失加持有股票成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净值二指标进行。同时,对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用提取,也可以采用按净值二指标来提取。相信通过用实现收益的净值二指标来进行基金赎买,不仅将限制机构在股市和基金中的套利行为,而且能够稳定股市和基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从而保证证券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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