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监管 基金不敢做“坏人”

发表日期: 2006-03-16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邹愚
  □邹愚
  2月下旬,笔者有幸参加了一场股改对价谈判,亲眼目睹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遭受基金经理“炮轰”的场面。
  这不过是在股改当中众多基金公司与上市公司讨价还价的场景之一。但是,这个场景传递出的信息则相当令人欣慰,那就是:基金公司已经意识到维护持有人利益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纷纷举起了维护持有人利益的旗帜。
  6年前,也就是2000年,基金行业陷入“基金黑幕”的丑闻当中,基金被指责通过操纵股价,获取暴利。原来被寄予厚望的基金顿时成为众矢之的。一时间,整个行业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6年后的今天,可以看到,基金行业正在走出“基金黑幕”的阴影,努力去完成自己应负的信托责任。有人甚至认为,在当今的金融行业中,基金可能是最为透明的金融机构了。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改变呢?
  可能正如一位基金高管说的,在那个年代,出了黑幕,还能够生存下去,如果换成今天,哪家公司再爆出这样的黑幕,马上就会被市场抛弃,再也活不下去。
  一语道破天机,正是市场化的竞争,使得基金公司不敢不做“好人”,因为一旦被市场认定为“坏人”,市场的报复是将残酷的。
  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数量已达到82家,证券投资基金超过220 只,资产总规模维持在5000亿份左右。行业格局和五六年前已经大不相同,这么多的竞争者,没有谁是不可取代的。如果谁胡作非为,以身试法,对不起,市场会让你出局。
  市场化的竞争正是这样悄然改变了行业的生存状态,同时也造成了“马太效应”,形象好,业绩好的公司不断得到认同,发展的势头越来越好;形象差,业绩不行的公司则将被淘汰。
  然而,所谓的竞争和博弈,如果缺少一个合理的监管制度框架,其最后的结果未必就是最优的。促使基金行业逐步走向规范的,除了市场化竞争外,多层次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因素。
  “基金黑幕”之后,证监会加大了对基金的监管力度,包括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客观上使得基金公司没有太多的空子可钻。
  同时应该看到,媒体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督也是促使基金业不断规范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想象一下,如果没有2000年《财经》杂志对“基金黑幕”的曝光,那么基金行业违反市场道德的行为可能会不断持续下去,今天的基金公司可能走上一条和券商一样的道路―――不断地爆出窟窿,然后破产、关闭,最后由所有纳税人为他们买单。正因为有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使得后来出现的基金为了销售与券商协议分仓、利益输送等违反市场道德的行为,在刚刚露出苗头时候便被及时纠正与遏止。
  而第三方机构的业绩排名比较,则让投资人在选择基金的时候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参照标准。尽管基金公司也反映排名会造成行业恶性竞争,但是市场对这个标准的认可,使得基金公司尽管颇有怨言,也不得不遵从市场意志。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目前基金业已经非常健康和完善,实际上,基金侵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仍然不断出现。市场的变化使得基金行业的操作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更多的“灰色地带”,要防止基金业重蹈券商的覆辙,除了放开行业的进入门槛,鼓励更多的竞争外,还需要依靠监管部门、媒体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发挥作用。唯有如此,基金业才能走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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