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通乾: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06-12-15 14:05:5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旗下封闭式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日益增长的分红需求,充分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我公司管理的两只封闭式基金(通宝证券投资基金、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相关收益分配条款予以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通宝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八、基金收益与分配”中第“(三)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第“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的内容修改为:
“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二、将《通乾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基金收益与分配”中第“(三)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第“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的内容修改为:
“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度至少分配一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
上述条款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已获得相关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我公司旗下上述两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合同中的以上修改内容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不变。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查阅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全文。
投资者对本公告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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