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分红增利10派1.1元

发表日期: 2007-04-16 00:00:0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贾宝丽
  ◇本报记者 贾宝丽
  中海基金公司公告称,旗下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6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决定对该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三次分红。具体收益分配方案为,以2007年4月11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10元。此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为2007年4月16日,红利发放日为200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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