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回报二号第八次分红

发表日期: 2007-06-07 00:00:0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郑焰
  □本报见习记者 郑焰
  根据《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该基金有关分红的实施办法,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夏基金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6月5日华夏回报二号基金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224元,这是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14日生效以来实施的第八次分红。
  据了解,权益登记日为6月7日,除息日为6月8日,派现日为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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