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要发展 官员学者怎么看

发表日期: 2007-09-10 09:04:13  来源: 人民日报
  ◆实践证明,只具有单一资格的机构难以顺利开展企业年金业务,不利于市场开拓。我们要积极争取,使养老保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在受托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资格上都有比较完整的资格,推动市场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  
  ◆年金发展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三点:第一,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部分机构在争夺年金合同时任意压低管理费用,有的甚至不收费,导致一些机构把精力用在打价格战上。第二,对市场缺乏正确分析。第三,相关政策还不完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  
  ◆受托人是核心,如果受托人空壳化的话,就导致市场竞争无序。理论上,受托人任命其他人,但实际上却存在投资管理人经常任命受托人的现象,受托人应有的法律地位、市场地位、经济地位都没有树立起来,从而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受托人的市场地位更加弱化。加之市场决策分散,这就使得年金制度设计非常复杂,造成中小企业难以进来,国有企业门庭若市的局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秉文  
  ◆企业年金计划参与主体较多,且按照我国模式存在信托和委托―代理双层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相似于一般公司中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利益相关者、第三方等角色之间的关系,因而加强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的规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刚起步,有动力或有能力建立企业年金的大部分为中央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年金规模庞大,从管理成本考虑倾向于自己建立理事会,相比完全外包于法人受托机构的运营模式,企业、理事会、运营机构之间的关系更需规范,以使得企业年金方案在操作中确保安全性和稳健性,最大限度地体现和保护员工利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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