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发表日期: 2007-09-25 09:38:26  来源: 同花顺网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7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 144号文核准的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8月9日起,由《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8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廖为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725%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725%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凌新源先生:董事长,硕士。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博士。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王东明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公司部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范剑先生:董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李洋先生:董事,学士。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北京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处长。
王邦志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信贷部项目经理、证券总部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造币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鲁明泓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刘芳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副行长、吉林省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副处长。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龙先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长江证券公司研究所、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2001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数量分析研究员、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任职)。
张益驰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02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2月期间)、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期间)、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任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1月起任职)。
3、本公司股票投资委员会成员
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文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共同担任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张益驰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共同担任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树强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投资总监,共同担任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操作控制、信息沟通、内部稽核等要素。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制文化。
(1)公司建立了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在业界最早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制定和颁布了《员工行为合规守则》,并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即风险)进行分析。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在债券基金投资方面,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订基金投资组合的久期和类属配置政策,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交易管理部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②投资决策权限控制。基金经理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交易管理部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时进行预警。有问题的交易指令包括有操纵股价嫌疑、有与市场特定价位委托单大量对倒嫌疑的交易指令等,交易管理部发现该类指令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及时提出警示,基金经理须及时向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说明情况,投资总监和监察稽核部门判断是否违规及是否停止交易。对投资比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动预警,交易管理部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预警情况。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投资限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如反向交易、对敲和单只证券投资的一定比例等)。基金经理构建组合时不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交易管理部对此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一致性控制。对基金经理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交易系统的交易指令和基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行。
⑥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述警示性控制和禁止性控制)。交易管理部本身同时受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及监察稽核的三重监控:投资总监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和交易管理部监控职能的有效发挥;基金经理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法律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所有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稽核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内部稽核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组织形式: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金:36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在国内,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不仅为广大客户所信赖,而且与他们一道取得了长足的共同进步,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农业银行自1979年恢复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行员工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在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征途上,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资金实力显著增强,业务领域不断拓宽,经营结构逐年优化,财务收益大幅跃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支持国民经济发展、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自身不断成长壮大。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境外资产托管处和投资银行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77名,其中硕士与博士42人,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都具有高素质高学历的托管业务能力,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7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51只,包括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份额达1524亿份。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5)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电话:(020)38323832
传真:(020)87311780
联系人:江璐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徐伟、汤嘉惠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
联系人:吴杰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800-820-186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李清怡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1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1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20)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2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22)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人代表: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046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张有德
(2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2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25)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联系人:舒萌菲
(2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2024184
传真:(0531)2024197
联系人:付英梅
(2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2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 龚晓军
(29)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3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电话:(0371)967218、(0371)65585256
传真:(0371)65585670
联系人:巴冠华
(31)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32)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33)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蒋辉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 杨卓颖
(3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
(3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人代表:叶黎成
电话:(0755)82450826 、22622287
传真:(0755)824332794
联系人:余江
(3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3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钟康鶯
(3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40)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82831662、82588168
传真:(0510)8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41)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 25832494
传真:(0755) 25831718
联系人:王立洲
(4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4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江欣
(44)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07936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程维
(4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电话:(0769)22119426
传真:(0769) 22119423
联系人:张建平
(4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4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17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586660-8880 联系人:邵一明
(4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徐美云
(4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办公地址:临平北路19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 65081063 传真:(021) 65081069 联系人: 谢秀峰
(5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 传真:(021)685960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590808-8119 联系人:罗芳
(5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港口路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姚桥盛 电话:(0755)83749454 传真:(0755)83749248 联系人:杨玲 (5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72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热线:(029)87419999 联系人:黄晓军 (5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方正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义 电话:(0791)68084591 传真:(0791)68084986 联系人: 戴荻 (54)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大北街13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8号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4167056 传真:(0351)4192803 联系人:苏妮
3、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具有“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申购业务。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 58598839
传真:(010) 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 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许康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许康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运用TIPP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主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等多种积极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9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积极投资策略的运用是基金取得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而严格风险预算和规范投资程序的执行是实现基金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的主要保证。
1、资产配置策略
(1)本基金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证券市场估值/趋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A股全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A股市场收益率、国债基准收益率、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各市场成交量及其变化趋势等;定性分析重点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以及经济和行业景气周期等。
(2)本基金将运用TIPP策略(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股票资产配置的风险进行监控。
TIPP策略的基本公式如下:

其中,E表示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上限;M表示风险乘数;A表示投资组合的资产净值;F表示安全底线;而A-F即表示可承受风险的安全垫。
TIPP策略是指,期初根据投资者对风险和回报的要求设定风险控制水平(λ),此后,安全底线(F)不随时间调整,而是随着投资组合价值(A)的变动而调整,在投资组合价值上涨时,F上涨,锁定部分收益,在投资组合价值下跌时,F不变,保证组合安全。
本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将主要通过M和λ参数的设定,计算股票投资比例上限的参考值,在此基础上调整积极资产配置决策,追求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市场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基础,通过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追求具有健康、可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同时结合估值水平分析和技术面分析,追求合理买入价格和最佳买卖时机,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高的回报。
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销量及增长率、营业利润率(分解为产品结构以及价格变动趋势、营运杠杆、规模经济、成本控制等)、投资效率(决定增量投资带来的盈利增长)、管理(体现在新产品研发、营运流程、客户信息管理、销售网络、环保、社会形象、人才激励、品牌和质量等)、宏观经济和产品生命周期、进出口需求和下游市场、现有行业和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以及新增产能利用率等。
对于重点关注的股票,我们将随时跟踪其估值水平,并与市场、同行业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结合市场成交量、换手率、分析师指数等技术指标,为基金寻找最佳的买入、卖出时机,以降低投资成本同时控制下行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为组合增加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600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
基准收益率=新华富时600指数收益率×5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新华富时600指数涵盖市值最大的600只股票,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涵盖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市场代表性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比例范围,或市场中出现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或权重构成。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7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股票 6,807,396,955.31 89.87%
债券 356,229,665.60 4.70%
权证 25,364,772.00 0.33%
资产支持证券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240,141,358.14 3.17%
其他资产 145,388,370.35 1.92%
合计 7,574,521,121.4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2,244,355.60 0.44%
B 采掘业 309,702,936.53 4.22%
C 制造业 3,634,058,387.23 49.49%
C0 其中:食品、饮料 433,735,860.38 5.91%
C1 纺织、服装、皮毛 114,822,150.00 1.56%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146,110,000.00 1.99%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370,717,816.63 5.05%
C5 电子 111,370,644.85 1.52%
C6 金属、非金属 587,354,767.64 8.00%
C7 机械、设备、仪表 1,285,266,788.07 17.50%
C8 医药、生物制品 567,125,359.66 7.72%
C99 其他制造业 17,555,000.00 0.24%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0,649,300.00 0.83%
E 建筑业 82,540,811.56 1.12%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343,208,682.86 4.67%
G 信息技术业 79,284,442.40 1.08%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663,807,307.21 9.04%
I 金融、保险业 578,330,718.15 7.88%
J 房地产业 774,172,486.72 10.54%
K 社会服务业 93,991,207.69 1.28%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3,562,000.00 0.05%
M 综合类 151,844,319.36 2.07%
合计 6,807,396,955.31 92.71%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00568 泸州老窖 8,413,427 354,205,276.70 4.82%
2 002024 苏宁电器 5,710,661 268,172,640.56 3.65%
3 600739 辽宁成大 7,650,000 261,553,500.00 3.56%
4 000623 吉林敖东 4,348,889 216,357,227.75 2.95%
5 600036 招商银行 8,249,956 202,783,918.48 2.76%
6 000002 万 科A 9,700,000 185,464,000.00 2.53%
7 600026 中海发展 7,199,918 165,454,115.64 2.25%
8 600331 宏达股份 3,309,831 160,361,311.95 2.18%
9 600895 张江高科 8,787,287 151,844,319.36 2.07%
10 000338 潍柴动力 1,800,000 141,300,000.00 1.92%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  债 322,500,668.80 4.39%
2 金 融 债 30,291,000.00 0.41%
3 央行票据 - -
4 企 业 债 - -
5 可 转 债 3,437,996.80 0.05%
合 计 356,229,665.60 4.85%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5国债⒁ 139,580,000.00 1.90%
2 02国债⒁ 86,453,595.00 1.18%
3 07国债09 59,976,000.00 0.82%
4 04国开17 30,291,000.00 0.41%
5 20国债⑽ 29,284,795.80 0.40%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报告期末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6,117,633.16
应收申购款 24,875,271.47
交易保证金 9,924,193.83
应收利息 3,796,271.89
应收股利 675,000.00
合计 145,388,370.35
(4)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成本总额(元)
主动投资权证 五粮YGC1 3,459,981 92,465,755.80
侨城HQC1 893,000 20,764,217.90
因认购新债获配权证 武钢CWB1 527,777 1,223,004.81
因持有股票配送权证 南航JTP1 1,400,000 -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基金业绩
阶  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年8月9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44.74% 1.02% 26.40% 0.62% 18.34% 0.40%
2007年1月1日至 2007年6月30日 70.01% 2.19% 36.26% 1.27% 33.75% 0.92%
(二)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每份基金
2006年年度 2007年1-6月期间
0.16 0.545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托管人。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1.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8%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500元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1)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8”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3个月以内 1.5%
满3个月不满1年 0.5%
满1年不满2年 0.2%
满2年以后 0
*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日2006年10月13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有不满3个月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3个月以上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9”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满1年不满2年 0.2%
满2年以后 0
*对于集中申购所得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日2006年10月13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赎回确认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3、申购份数的计算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适用集中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日常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
净申购金额和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适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等场外代销机构信息;
4、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代销机构的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及申购份数、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更新了“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8、更新了“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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