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取消封基份额上市等8项行政审批

发表日期: 2007-12-20 00:00:00  来源: 东方早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中国证监会19日下发通知,取消包括开放式基金广告核准、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核准在内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是自2002年底以来,证监会第四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根据通知,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和使用,证监会不再进行事前审批,改由基金销售机构在公布后报基金监管部及当地证监局。对涉及基金宣传材料的违规行为,证监会还将依法对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及行政处罚措施。
  经过此次调整,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不再需要监管部门核准,上市公司暂停、恢复、终止上市也不再需要监管部门审批。
  另外,证监会对B股公司非上市外资股上市流通、网上证券委托资格、证券公司类型、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格、期货经纪公司持有10%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等都不再进行行政核准或审批。这些项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此前证监会已于2002年12月、2003年4月及2004年6月三次公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自2002年底以来,证监会共公布取消109项行政审批项目,7项行政审批项目交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实施自律管理。证监会表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和资本市场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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