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不能再随意忽悠投资者

发表日期: 2008-01-28 00:00:00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崔吕萍
  “业绩优良”、“最好最强”、“名列前茅”等等,这些曾使基民怦然心动的基金推介宣传语即将取消。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得以各种形式“浮夸”基金未来投资业绩,包括基金公告在内的所有信息也将受到严管。
  《补充规定》发出后,记者第一时间浏览了各大基金公司的网站,发现虽然近期股市大幅震荡调整,多数股票型基金遭遇净值下跌,但仍有部分公司刻意强调此类基金的预期收益。
  据记者了解,不少投资者之前就是因为单方面听取基金公司对产品夸大宣传而盲目抢购基金,结果造成资金损失。
  对此证监会明确表示,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不得夸大收益,严禁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容易使基民忽视风险的表述;也不能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的限制;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
  同时,证监会要求基金公司在制作宣传材料时,务必在明显位置刊登包括基金性质、运作周期和各种潜在风险的风险提示函,各类营销人员须向基民说明情况,让基民充分了解必须长期投资应具备的风险承受能力。
  “上述补充规定,表明基金发展过程中一个时代的结束。今后,基金公司和投资者将共同朝着理性的方向发展。”业内资深人士贾春宝对此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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