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1亿元 黑基金吸金200万

发表日期: 2008-01-29 17:33:56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武新
  晨报讯 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对外违法发行“中鼎鑫创投基金”,在短短一个多月间,向20多名事主吸收资金200余万元。昨天,该公司的总裁陈某,副总裁赵某,财务经理乔某在西城区法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被告人陈某、乔某、赵某共谋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1亿元,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当年三四月间,陈某、乔某、赵某以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股票、基金能获得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20余名当事人吸收存款200余万元。

  昨天9时许,陈某等三人被法警押上法庭,43岁的陈某头发已发白,表情很凝重。在庭审中,这3名被告聘请了5名律师,3人互相推脱责任。公司总裁陈某否认自己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他坚称,财务部经理乔某负责办理注册公司的具体手续,他甚至连公司营业执照原件都没有见过。

  虽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陈某回答得不清不楚,但是他竟然表示“认罪”。陈某的理由是,“公司确实吸收了老百姓的钱,给老百姓造成了伤害,我愿意承担责任。”“你该怎么做呢?是不是应该退钱?”法官问。“我没有拿过钱,应该由公司财务退钱。我不牵扯到退钱的问题。”陈某说。

  31岁的乔某是该公司的财务部经理。她坦言,是她找到中介公司帮忙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借了1个亿资金,公司办完了,她给了对方100万的好处费,1个亿的资金就撤走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她拿着保姆的身份证办的。在案发时,中鼎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每天都会收上很多钱,陈某等高层应该知道具体情况。

  轮到副总裁赵某发言时,他声称:“我不清楚公司注册的情况,我没有参与吸收资金。我不能接受检察机关的起诉。”赵某说,他一直认为公司发行基金有批文。“公司的钱都干什么了?”法官又问。“不清楚。”“那你为什么叫副总裁呢?”法官追问。“他们(公司里的人)还叫我司令呢。”赵某的回答引得律师忍不住发笑。法院将择日宣判。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