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基金销售机构现场检查

发表日期: 2008-07-19 00:00:00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于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告称,近期将组织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以加强对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促进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基金销售行为。
根据公告,此次检查目的是促进基金销售机构规范基金销售行为、完善有关技术系统、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做好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工作和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等。同时,现场检查工作还将督促基金销售机构做好维护稳定和数据报送的相关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资金安全保障,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内部控制制度,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功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销售适用性,长期推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发放、使用情况等;基金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考试的情况等;投资者教育,持续开展情况;基金销售协议,协议内容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等;数据报送,总行或总部数据报送的准备和实施情况。
据悉,2008年9月至12月,证监会36个派出机构将对辖区内商业银行的总行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分行(北京、上海、广东及深圳地区除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其中对全国性商业银行总部的检查由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完成。检查包括各基金销售机构自我检查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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