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仓”行为最高判10年

发表日期: 2008-08-26 09:23:52  来源: 成都晚报  作者: 胡佳杰
  备受市场关注的金融机构"老鼠仓"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昨天上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新增条款,严厉追究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 行为的刑事责任。

  "老鼠仓"首次列入刑法

  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新增条款,严厉追究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 行为的刑事责任。其中明确指出,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经营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或者建议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据悉,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条款,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最高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市场监管正在加强

  自去年出现"老鼠仓"事件后,"老鼠仓"似乎成为基金这个行业的潜规则,还有多少个"老鼠仓",它们能否被剿灭? 信达证券刘明军等市场分析认为,"老鼠仓"事件的发生归根结底还是监管的薄弱,这令部分业内人士有机可乘。另外,该类事件的发生也跟整个行业的体制有一定的关系,相关投资人员面临的压力较大,在公司激励上又得不到满足等都会使得这些人去违背职业道德作出有损于投资者的事。

  而很多基金公司均向记者表示,类似事件的监管确实存在难度,即便是基金公司目前基本建立了防火墙等措施,但对于此类事件还是防不胜防,关键在于看基金经理本身的职业道德。 在基金公司内部加强管理的同时,监管层对于"老鼠仓"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名词解释

  "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在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老鼠仓"不但没有风险,而且还能获得高额回报,但它损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导致所服务的机构严重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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