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阳:关于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的净值变动情况公告

发表日期: 2008-09-18 10:14:50  来源: 同花顺网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后的净值变动情况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持有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已于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了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供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对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以长期停牌股票对应的交易所公布的行业指数作为指数收益法计算的参考指数。

  2008年9月16日基金清算结束后,对前一估值日(即9月12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在0.25%以上的长期停牌股票(包括:长江电力(600900)、盐湖钾肥(000792)、唐钢股份(000709)、邯郸钢铁(600001)、云天化(600096)、承德钒钛(600357)),按照指数收益法计算的股票价格确定为该长期停牌股票9月16日的估值价格;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未达到0.25%以上的长期停牌股票,9月16日的估值价格不予调整。

  经托管银行复核,2008年9月16日本公司旗下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调整后基金资产份额净值的偏离程度列示如下: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估值调整后

  基金份额净值偏离度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090003) -4.62%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519019) -1.69%

  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19300) -1.68%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19017) -1.07%

  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090006) -0.85%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0910) -0.68%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090001) -0.35%

  本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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