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投票权将上收至公司

发表日期: 2005-09-01 00:00:00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郑劝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基金公司将上收基金经理对相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这是近日召开的第30次基金联席会议上传出的主要内容。
  会上,证监会有关领导总结了前一阶段的股改情况,认为基金总体上支持了股权分置改革,并要求基金公司在下一阶段股改中统一思想、支持改革。
  此次会议上特别强调了规范、慎重两词。作为市场主流机构投资者,基金业需要规范在股改中的行为。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会议要求基金公司完善投票决策流程。即,对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是投反对票还是投赞成票,不能仅仅主要由基金经理决定,而应由公司层面如投资决策委员会来决定,这意味着基金公司将对投票决策收权。
  专家指出,此举一是能够更好地发挥集体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来自境外的合资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二是尽量避免一些上市公司与某些基金经理达成“私下交易”。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对于一些大型基金公司而言,旗下基金可能合计持有超过百只股票,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开,如果是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来决定投出什么票,要对如此之多的公司方案作出判断恐怕在人力上有所不及,还是需要有一套可行的、可操作的制度来评判决定。
  管理层表示,基金业在此前的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总体上还是支持股改的。事实上,在股改试点进程中,正是由于基金的积极参与,使三一重工、宝钢股份等在股改和证券市场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公司修改了方案,更加符合流通股股东意愿。不少基金公司还提出了一系列评判股改方案的方法和模型,对引导其他流通股股东理性看待股改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郑重声明:
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与爱基金网无关。由于文中陈述文字并未经过证实,爱基金网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如果读者据此操作,或者向发表本文的机构进行咨询并听取其操作建议,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