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发表日期: 2007-05-22 13:30:11  来源: 中财网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根据《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7年5月25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一、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07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四)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申购、赎回本基金。场外申购、赎回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或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场内申购、赎回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
  (五)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有关代码和简称
  1、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9021,简称“金鼎价值”。
  2、基金转托管代码:522021,简称“金鼎JZZT”。
  3、基金选择分红方式代码:523021,简称“金鼎JZFH”。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电话:(021)23060330
  传真:(021)23060372
  邮编: 200001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电话:(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邮编:100873
  (二)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申购、赎回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包括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中信万通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天和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财通证券公司。
  (三)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3、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cpsrb.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2580818-213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30588
  网址:www.csc108.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4566
  网址:www.htsec.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56858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85783750
  网址:www.bigsun.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4033888
  网址:www.sw2000.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943666
  网址:www.newone.com.cn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25888
  网址:www.dfzq.com.cn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2-65581136
  网址:www.dwzq.com.cn
  1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5、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1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网址:www.ehongyuan.com
  1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252605
  网址:www.mszq.com
  1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91)6285337
  网址:www.gsstock.com
  20、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266
  网址:www.ecitic.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68816000
  网址:www.ebscn.com
  22、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2)28451883
  网址:www.ewww.com.cn
  2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7691111
  网址:www.wlzq.com.cn
  2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www.guosen.com.cn
  2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3296362
  网址:www.cz318.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32-85022026
  网址:www.zxwt.com.cn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71)5539262
  网站:www.ghzq.com.cn
  2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站:www.lhzq.com
  (四)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五)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赎回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与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基金管理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在开放日的其他时间受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五、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1、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10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于调整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交纳,开放日常申购后的具体费率如下:
  2.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后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原基金金鼎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开放日常赎回之日起计算。
  对于集中申购期或开放日常申购之后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投资者申购申请之日起计算。
  以上赎回费率安排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上述具体费率、收费模式等事项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将于2007年5月25日起,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交易所披露系统、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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