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引导基金三种运营模式

发表日期: 2008-10-22 09:03:06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桂衍民
  尽管国家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指导意见尚未正式颁发,但这并未阻碍地方创投引导基金的正式运作。

  设立政府创投引导基金,一要扶持创业企业,二要保证政府资金的安全。从目前实践来看,在满足这两个条件下,苏州、北京、天津各地均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深圳创新投参与的苏州等地的做法是,政府和创投机构共同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在政府的指导下由商业机构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管理。在保障政府资金的安全问题上,则采取政府引导基金优先原则,也就是说政府引导基金的收益模式是保本加固定收益。"这样,既保证了政府资金的安全,同时也给与其合作的机构或者管理机构一个激励和约束,管不好要赔钱,管好了政府拿的是固定收益,多出来的收益归创投机构。"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会长、深圳创新投董事长靳海涛说。

  而北京市成立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则是,政府自己成立引导基金,建立管理制度,但引导基金要先于社会资本退出,以此来保证引导基金的安全。同时,在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持有创业企业股权比例上,引导基金最高出资为30%。"希望社会投资机构能出资70%,通过这样一个机制,不仅能保证政府资金安全,也能让政府和大股东同进退、共甘苦。"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说。

  天津的运作模式类似于深圳创新投模式,但又不完全相同。据天津滨海新区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总裁陈传进介绍,该地所采取的模式是把政府资金委托给基金公司,采取托管管理模式。同时,引导和监督基金按照一定的投资方向运作,但不干预所投资基金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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